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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党委学工部 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处 2021-10-11



厚德博学止于至善


一、2018届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即日开始,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01

评选范围

2018届本、专科毕业生。

02

评选条件

参见学生手册《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六节“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及奖励”。

03

评选时间及步骤

5月3号—5月8日,各学院初评,公示2天;于5月11日17:00之前报送;

5月12日—5月17日,学校审核,审核结果公示3天;

5月21日,公布结果。

04

具体要求


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

在评定之前应当组织本学院全体毕业生认真学习《河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第二章第六节“优秀毕业生的评定及奖励”中的有关条款,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申报。

下载河南师范大学 2018届优秀毕业生申报表(点击阅读原文下载表格),按填写要求(在表格下方)认真填写,并以“××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为文件名保存。纸质材料加盖学院公章、电子材料于5月11日17:00之前通过OA系统发至学生处学生管理科。


05

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委    联系方式: 3329373 




二 、优秀毕业生申报注意事项


01


申报人在校期间应表现良好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在校期间累计获得三次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两次及以上三好学生标兵荣誉者;

● 在校期间累计获得三次模范学生干部或三次社会工作积极分子荣誉者;

● 在校期间连续三年获得下列荣誉称号之一者: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模范学生干部、社会工作积极分子、优秀党员、优秀团员(干);

对于表现特别突出者学校可直接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02


优秀毕业生离校前考核成绩不及格或发生违反校纪行为者,取消所有获得的优秀毕业生称号。


03


学院组织满足条件的学生进行申报并填写优秀毕业生申报表。


04


填写优秀毕业生申报表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要改动表格格式,表格中“获奖情况”一栏以填写每年度获得的有效的重要荣誉为主,不必罗列所有荣誉。


05


申报表电子版材料按照“XX学院优秀毕业生申报表”文件名保存,纸质版材料需加盖学院公章且需要A4纸横向打印,电子版与纸质版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11日17:00前报送。


06


不符合优秀毕业生申报标准的学生或未按规定报送的不予审批。



排版 │ 辛   凡

审核 │ 李   娟   

出品 │ 河南师范大学党委学工部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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